斧子

醉中渴饮一川血,金甲寒映燕山月。

蹇宾王和兰斯洛
HP与刺客世界,脑洞来源如配图。

瑶光城头,弥留之际,齐之侃变得模糊的视线里,黄褐色废墟之间,落下一片雪白鸟羽,像记忆中某片熟悉的轻薄衣角,在细细风声里轻轻拂在微阖双眼上。

霍格沃茨空降来一位年轻的教授,负责总是出问题的魔药学课。
教授是一位高挑而英气的东方人,一头乌黑顺亮的长发,和其他教授那些沉闷肥大的黑色巫师袍不同,他初来的时候通身雪白,腰带紧紧勒住精瘦的腰,漂亮的身形像是傲立的白玫瑰。
后来他可能觉得自己这副样子实在是有些显眼,便换上了黑色的西装,但依旧是修身的款式。有一只猫头鹰总是停在他的肩膀上,腹部到尾尖都是雪白的,两只黑色翅膀优雅地收在背上,总是偷偷啄教授的酒窝。
猫头鹰的爪子有的时候会不小心挂在教授的小辫子上,扑棱扑棱弄得教授一头羽毛。
虽然服饰有变,但他还是一头长发。
据教授自己说,他被霍格沃茨校长治疗了伤口,一醒过来,就看到这只猫头鹰落在自己身边,嘴里叼着霍格沃茨的聘书,脑袋歪了90度在盯着自己。
教授的魔杖是用桃木枝制成的,里面据说是另一位不知名的男人的头发,尾端缀了一块雕工古朴的润白石头,东方人管这个东西叫玉佩。霍格沃茨以前从没有人在魔杖下面栓过挂饰,学生们觉得新奇,也纷纷效仿。搞得其他教授苦不堪言,一上课就会听到挂饰撞在课桌上叮叮咣咣的声音。
齐之侃教授没有这个困扰,因为他上课的时候没有学生走神或者发出噪音。
教授的法力十分高明,骑扫把的技术也很厉害,他甚至能够踩着扫把顶端飞起来,据说是从前骑马练出来的本领。
学生们纷纷表示,哇哦,教授好厉害,马是什么动物,听起来好凶猛,您是怎么驯服它们的呢……

但不知道为什么,教授自己总是不太喜欢自己会魔法这件事情。
于是魔药学硬生生被他教成了草药学和有机化学。
如果说霍格沃茨里他最喜欢的地方,大概就是校长室里的冥想盆了,有时候他会在那里待上一个下午,一遍遍梳理自己的回忆。有时候学生在傍晚的校长室门口看见他,会发现平日不喜形于色的教授,眼眶有些湿润。
猫头鹰歪着脑袋蹲在齐之侃头顶上,咕咕鸣叫。

齐之侃教授来到霍格沃茨教书的第十一年,学校录取了一位叫做兰斯洛的新生,他来自一个古老的巫师家族,骄傲而模样可爱,有精致的东方人一样的面孔。
兰斯洛的魔法天赋也极高,不出意外被选入斯莱特林学院。
不过斯莱特林学院的名声向来不大好,兰斯洛的脾气也有些古怪,不喜欢交朋友,令别的学院许多慕名的追求者望而却步。
但所有人都看得出来,齐之侃教授很喜欢这个学生。亲自教他骑扫把,教他东方剑术,在自己的公寓里做点心和菜请他吃。
齐之侃对兰斯洛的口味了如指掌,他们相处,像是一同生活过很长时间的家人。
即使兰斯洛魔药学的分数一直不高,反倒是对占星学很有天赋。

齐之侃教授甚至曾对兰斯洛说道:你本应该是亚瑟王的,我才是你的兰斯洛特。
兰斯洛不明所以地皱起漂亮的眉毛,茶色的短发被夜风吹得散乱,眼中映出齐之侃长发飘荡的身影。

转眼过去了七年。
临近毕业时,校长宣布要从毕业生里挑选数名优秀的巫师,跟随齐之侃教授赶赴中垣大陆,参与名为“寻找遗失的蓝牙剑”的计划。
这是一个危险而荣誉的行动,能和齐之侃教授回到他神秘的故乡,寻找遗落的魔法圣物,听上去就令人兴奋。
所有人都猜测,魔法天赋极高身手又好的兰斯洛,一定是不二人选。
谁知道,当校长最后念出名单时,兰斯洛并不在内。

当晚,灌饱了黄油啤酒的兰斯洛跑去找齐之侃,齐之侃一开门,醉气熏熏的兰斯洛噗通一声倒入他的怀里。
“谁教你喝酒的?”齐之侃眼神暗淡了一下,将兰斯洛抱到沙发上。
兰斯洛紧紧搂着齐之侃的脖子不撒手,头歪在齐之侃的颈窝,身上散发着黄油的热烘烘的味道,让人无端觉得饥饿:“教授,我已经成年了呀……”说着,伸出手掌轻轻按在齐之侃不断起伏的胸口上。

兰斯洛已经十七岁,从原本稚气的新生变成了俊美的青年,身条笔挺,比流入魔法世界里的麻瓜杂志上的模特还要好看。
齐之侃轻轻亲吻着兰斯洛的腰侧,那里敏感的皮肤微微颤栗,皮肤上光滑平整,没有一点瑕疵。反倒是他自己,陈旧的疤痕遍布全身,他伏在兰斯洛年轻的身体上,在一声声呻吟里,轻轻喊了一句“王上”。
齐之侃的猫头鹰捕食归来,口中衔回来几枚硕大的榛子,咕噜噜滚落在老旧的木地板上,床上的两个人果然不觉,紧紧拥在一起,月光将猫头鹰斜长的影子投在齐之侃赤裸的脊背上。

猝不及防,齐之侃中了兰斯洛的定身咒,兰斯洛抽取了他的记忆,踉跄从齐之侃身下爬出来,拢着衣衫夺门而出。
猫头鹰搧动翅膀,跟在他的身后。
兰斯洛闯入校长室,在冥想盆里,他看到了十七年前还是年轻人的齐之侃,他一身白色的长衣,身边是另一个白衣人,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孔。
然后是齐之侃与校长的协议,霍格沃茨答应他找到并善待蹇宾的灵魂,而齐之侃则协助霍格沃茨找到数百年前,被黑魔法师遗落在东方的数把蓝牙剑。
小齐?
天光大亮,兰斯洛从冥想盆中抬起头来,眼中仍有未退的酒气和情欲,泪水滴在闪着银色莹光的水里。

“十七年了,不知道钧天的战火是否停歇,不知道是哪一国的谁最后得到江山——我的故人们,他们若是有人还活着,也差不多像我一样衰老了吧。”齐之侃打开一只用七道密码锁起来的箱子,里面保存着一套华贵的礼服,一方丝帕,还有数封书信。
“这是你从前的衣服吗?”
“这是你从前的衣服——想不想试一试?”
兰斯洛的指尖小心翼翼摸索着领口,长袍广袖的礼服针脚细密精巧,微微泛黄的丝绸仍旧闪着光泽,上面是刺绣的猛兽,不显山露水而尽显雍容,那猛兽兰斯洛却不认得。
“丝绸的衣服,”兰斯洛摇头,“太华贵了,我不是蹇宾,没有资格享受。”

不听校长劝阻,兰斯洛一意孤行地加入了齐之侃的队伍中。
中垣战未休,一行人在兵戈中辗转,九死一生,终于找齐了蓝牙剑。
坍圮荒芜的天玑旧都城上,重伤的齐之侃将包裹交到兰斯洛手里:“你带上剑,和幸存的学生回去。”
“不!教授,我给你治伤!我们一起回霍格沃茨!”
齐之侃用手指拨开兰斯洛的刘海,轻揉紧皱的眉头,声音渐渐微弱:“不必了,在我的家乡,人死后将魂归故里,入土为安……”

齐之侃身边,猫头鹰传来一声悲怆的鸣叫,优雅地搧动黑色翅膀飞上天际,落下一片雪白的尾羽,化为一只白皙的手,为齐之侃阖上双眼。
半透明的影子转过身来,身穿华贵礼服,宽大的袖子无风自动,是崭新的丝绸的光泽。
微微风声里,蹇宾的鬼魂与齐之侃的尸体被吹散为灰尘,与天玑旧都的废墟融为一体。

没有死而复生的魔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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